2014年试点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
时间: 2013-12-31
12月26日,记者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,2014年将在部分食品企业试点实施“食品质量安全授权”制度。 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司长马纯良告诉记者,借鉴药品监管经验,将选择广东、上海等部分省(市),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、白酒等食品行业和部分重点食品企业作为试点,推进实施“食品质量安全授权”制度。通过企业法人负责或者授权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,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总监,对原辅料选用、生产控制、出厂检验和产品放行等实行“全过程”签字负责,督促企业加强质量安全自控,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 马纯良说,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国家总局还将选择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肉制品生产企业作为试点,要求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机制。企业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使用、生产过程控制、出厂检验、销售等记录制度,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可查询、可控制、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和责任机制,引导企业强化自律意识,完善质量自控机制。